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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長陳其邁今日被問到陳啓昱豪宅一事,陳其邁指出,任何人都一樣,假如有違規使用,都會依法處理,高雄市農業局則在下午說明,根據農業發展條例第8-1條規定,在農業用地上興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必須先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然後再依法申請建築執照。
農業局說,旗山區旗甲段662、663地號等2筆土地上存在,經過初步勘察,現況農地上存在臨時性的貨櫃屋,並未取得農業設施容許,農業局將依規定查處並請權管單位裁罰,同時請農地所有人改善。
對此爭議,陳啓昱並未回應,僅在晚間發出聲明稿,直接就是發出退黨震撼彈,陳啓昱在聲明中指出,「違章農舍爭議,本人深感抱歉,一切依照高雄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本人自即日起退出民主進步黨,並不再参與任何政治相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