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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日本在5月是大型動物屠宰需求的旺季,屠宰場雖然緊急把3名員工送到外地的肉品加工中心學習,但至少要90天才能將基礎技能完全吸收,目前屠宰場呈現癱瘓狀態。彷彿在真實世界上演動漫、電影才有的「小蝦米大進擊」的劇情。
該消息不僅在日本引起轟動,台灣也有網友轉傳至PTT,眾人紛紛回應,「小公司常常這樣阿,鬧翻才發現沒人能替代」、「以為能招到人吧?有很多時候老闆的判斷都很迷」、「工程師一堆...公司覺得工程師沒產值還各種搞」、「反正這種要認證要有執照的技能,根本不怕失業」、「這員工沒在休假是嗎」、「沒加薪還拔獎金,這公司也是一絕」。
若視角切換為台灣情況會如何呢?根據《勞動基準法》第7條規範,「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資遣費、退休金、其他津貼及獎金」,意即獎金制度應該明訂在勞資雙方的合約細項中,若資方片面變更勞動契約(取消獎金),勞工可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進而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但若獎金制度未在勞動契約中約定,則屬工作規則,由雇主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