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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潭分隊長李潤明表示,昨日傍晚接獲桃園110通報有多部普重機車騎上國2,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攔查,另通知交控中心上游CMS字幕提醒用路人注意前方狀況;經由CCTV監看,發現這幾台機車行駛約1分多鐘後隨即由南桃園交流道駛離國道,警方正依現有資訊循線追查當事人。
警方呼籲,機車為不得行駛或進入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之車輛,若違法行駛行駛或進入者,將依道交條例第33條第4項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補充,如用路人昨日傍晚行經該路段,有錄下這幾台機車行駛國道的影像,可至國道警察局官網的線上檢舉交通違規專區上傳影像,以利後續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