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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立委今天批評NCC針對鏡電視違反附款經營等爭議,未善加調查。NCC晚間透過新聞稿回應,遵守交通委員會決議,且積極請相關部會協助行政調查,未有護航或交差了事。
針對外界關切鏡電視公司履行財務、人力、股東、負責人等附款情形,NCC除了向股東等利害關係人進行了解外,也請相關部會依權責協助調查,相關回復內容都詳載在調查報告,考量部分單位以密件形式回復,因此同樣將調查報告以密件形式提交交通委員會成員審閱。
NCC表示,先前以附加附款方式許可鏡電視新聞台申設,規範鏡電視新聞製播及經營行為,並明訂改善計畫的辦理期程,若有具體事證,會隨時依法嚴加檢視,確保落實附款內容。(編輯:黃國倫)11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