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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私校退場條例規定,直轄市5都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等市府所屬私立高中職,必須由地方政府自行開會審議。
教育部去年數度發函5都,督促要在今年5月前完成私中退場審議。國教署長彭富源曾表示,不管是教育部或5都主管的私立高中職,都會在今年5月前處理好,供國三學生在升學選填志願前能詳加參考。
教育部今天表示,目前台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等3都均已訂定退場條例授權辦法並發布,桃園市及台中市預計於5月上旬訂定發布,有了授權辦法後,5都就能展開私校退場審議。
另外,教育部已提前要求5都盤點轄區內的學校狀況,除台中市尚在盤點外,其餘4都經盤點後,111學年度目前暫無列專案輔導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