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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表示,為依法辦理岸際浮屍遺體相驗程序、安排死者家屬來台認領遺體,陸續召開4次跨機關聯繫會議,並於3月30日成立「岸際浮屍事件聯繫平台」,由刑事局專人遞送家屬檢體回台比對鑑定、由法醫所出具檢體比對報告及解剖鑑驗報告、由外交部與移民署及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協助家屬從速申辦來台簽證、由警政及海巡規劃家屬來台後的檢警訊詢問及交通住宿事宜。
高檢署表示,越南籍死者家屬於5月8日晚間抵台,經南檢承辦檢察官訊問家屬、確認人別、調查死者偷渡來台之經過,續由相驗遺體的台南、台中、雲林、橋頭地檢署於10日依法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並發還遺體,協助家屬辦理殯葬事宜。
高檢署考量家屬跨海來台辦理死者後事,有諸多不便,基於人道關懷精神,已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轉介民間慈善團體協助家屬辦理殯葬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