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座車闖紅燈遭檢舉挨罰2700元 鍾東錦致歉:罰單將代為繳納

▲苗栗縣長鍾東錦座車違規闖紅燈遭民眾檢舉。(圖/翻轉國道交通違規)
▲苗栗縣長鍾東錦座車違規闖紅燈遭民眾檢舉。(圖/翻轉國道交通違規)

記者林莞茜/綜合報導

苗栗縣頭份市中華路與台1線路口,日前有民眾發現一台黑色休旅車紅燈左轉,經過比對車牌,發現該車疑似是縣長鍾東錦的公務座車,苗栗縣議員曾玟學今(31)日在臉書上表示,接獲不少朋友傳給他這段縣長公務車闖紅燈的影片,讓他直呼「實在是很不好的示範」,但也建議,雖然駕駛人非縣長本人,但應由他來付款,對此,鍾東錦也代表團隊向社會致歉,並稱2700元的違規罰單他會代為繳納,也會要求司機不要再犯類似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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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檢舉,日前在頭份市中華路與台1線路口有一輛黑色休旅車闖紅燈,對此,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經查證檢舉資料,該公務車於3月31日上午沿頭份市中華路南下,左轉台1線路口時違規闖越紅燈,因違規行為屬實,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舉發,裁罰新台幣2700元。

曾玟學指出,這個路口他相當熟悉,是每天從頭份往返議會必經之路,也會勘改善過數次,但因為先天設計不好,怎麼改都會存在車流交織的衝突點,所以用路人更應該特別注意遵守號誌規則,保障彼此的安全,而他也和與縣府確認過,公務車若收到罰單,會由違規的當事人自行支付,不會由公帑支應,「我建議縣長就自己付了吧,也請縣長吩咐負責開車的同仁不用趕紅燈」,各行程稍微遲一下沒什麼,縣長人沒到誰敢先開始,「即便是一縣之長的座車,還是應該遵守交通號誌」。

針對此事,鍾東錦稱印象中當天他沒有在座車上,而司機可能是一時心急,做出不當示範,但他仍要代表團隊,向社會大眾致歉,而2700元的罰單,他會代為繳納,並要求司機不要再犯類似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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