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官僚」回應打詐建言 劍青檢改酸詐團放心了

▲面對檢察官的打詐建言,金管會4點回應,劍青檢改批,詐團可以放心了(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顏真真攝)
▲面對檢察官的打詐建言,金管會4點回應,劍青檢改批,詐團可以放心了(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顏真真攝)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詐欺犯爛,累死「後端」司法警察,基層檢察官上週六在「檢察官防詐策進研討會」中直指「前端」行政機關「金管會、NCC、數發部」長期無作為,甚至還有推諉卸責的情況。對於相關控訴,金管會昨晚回應4點說明,但劍青檢改今(20)日痛批,金管會僅伸言已有督導,未來會持續督導,沒看到積極方案,詐團看到此等回應,應該可以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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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基層檢察官的打詐建言,金管會回應承認,銀行「應該」拒絕警示帳戶者再開新帳戶,未來也會持續強化「督導」。

劍青檢改反問金管會,還要「督導」甚麼?可以不要等未來嗎?目前各家銀行拒絕開戶的執行現況為何?如果詐騙犯改向別家銀行開戶,別家銀行也會拒絕嗎?請問執行情形又是如何?大家都已經忍無可忍,可以不要再拖了嗎?

撇開新申請開戶不說,詐騙犯黑名單人士手中原有的十幾個帳戶,全都可以繼續用,不用關閉也不設限嗎?可否限縮黑名單個人總持有數?可否限縮取款額度?可否限制網銀轉帳功能?回應內容隻字未提,只說「銀行對高風險客戶應加強確認客戶身分,金管會也會強化督導」,不知所云。詐騙集團看到此等回應,應該可以放心。

對於電子支付帳戶亂象,金管會則回應說,已於去(2022)年增加驗證申請人原留金融機構門號機制;劍青檢改批,金管會不知是雞同鴨講,還是以此塘塞。

檢察官在研討會上,就已明確指出,去年此項驗證機制,並沒有杜絕冒名申辦問題,且提出統計數字打臉,更明確建言再增加驗證:申請人手持身分證及載明申請目的的白紙拍照上傳的機制。但回應對此仍隻字未提,這麼簡單又可行的機制(比照虛擬貨幣開戶流程),有何執行困難?一拖再拖,幫助詐欺,請行政院促請金管會落實。

對於氾濫至極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虛擬帳號,金管會回應「會持續督導銀行,落實業者申請虛擬帳號服務之審核規定」。

劍青檢改請問金管會「持續督導」銀行有甚麼用?銀行跟上萬家業者簽約賺處理費,這些年已經把詐騙集團養肥成這樣,還是「持續督導」?簡直匪夷所思。

更離譜的是,20億元以下規模,高達上萬家業者的真正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竟也回應「將持續輔導業者」,雙方宛如連袂誦經。情況糜爛至此,是要「持續輔導犯罪」嗎?如此這般的主管機關,真是「貪官可恨,清官尤可恨」的當代活見證。

劍青檢改已直言,第三方支付平台業者應採取申設特許制,非如此無以挽救,請行政院敲醒他們。

對於個人幣商納管,金管會回應「從事虛擬通貨活動為業之自然人,應依《商業登記法》及《稅籍登記規則》相關規定辦理商業登記及稅籍登記」,劍青檢改問金管會是否還在繼續甩鍋?《商業登記法》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稅籍登記規則》的主管機關是「財政部」。所以金管會是在說,個人幣商應該由經濟部和財政部去管,金管會還是不管,是這樣嗎?請說清楚立場,不要拉上別人。

行政院昨日已表達廣納建言,研議改善措施的立場,劍青檢改說,仍抱期待,至盼行政院奮起怒斥官僚,勇於指派分工,明確劃分權責,制定各項細則,勿留模糊縫隙滋養犯罪,如此方為全民之福。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薇潔指,逾97萬支門號賣到中國,NCC卻回「無法可管」(圖/劍青檢改提供)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薇潔指,逾97萬支門號賣到中國,NCC卻回「無法可管」(圖/劍青檢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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