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義務役延長 教育部公布彈性修業實施指引、9月中上路

▲因應義務役恢復一年,讓役男能兼顧學業,教育部今(21)日公布彈性修業實施指引,9月中上路。(圖/取自unsplash)
▲因應義務役恢復一年,讓役男能兼顧學業,教育部今(21)日公布彈性修業實施指引,9月中上路。(圖/取自unsplash)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義務役恢復一年,為讓役男在大學四年完成服役與學業,教育部今(21)日公布「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放寬學士班每學期最高學分數、暑期開課申請條件、修業年限等,並針對學校提供經費補助,國立大學每一專案服役學生6萬元、私立大學每一專案服役學生12萬元,引導大學協助有意願申請的就學役男完成專案服役,今年9月中旬各校開學前後,即啟動彈性修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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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在尊重學生自由意願選擇的前提下,以不影響學生專業能力培養及不變動畢業學分條件為原則,教育部訂定彈性修業實施指引,協助學校提供相關彈性修業措施,並透過各種支持機制,讓有意願之就學役男得於就學期間同時兼顧服役並完成學業,接續投入職場或升學,不受影響。

教育部公布的彈性修業指引,主要針對學期修課學分數、暑期修課、跨校選課、修業年限及學習銜接與輔導等,請各校據以進行規劃,以符合學生在學期間申請服役的需求。

教育部指出,役期恢復一年後的首批適用對象為94年次(含)以後出生的役男,於112學年度陸續開學(2023年9月中旬)進入大學學士班就讀,學士班學生即可適用彈性修業指引所列的彈性措施。

在學期修課學分數部分,指引規定,校內學則或相關教務章則於符合學習進程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學士班每學期最高學分數等規定,以利學生彈性選修課程,且於原定修業期限內超修的學分不予收取學分費。

暑期修課部分,學校可依原定的暑期課表開課,並放寬暑期開課申請條件,以利就學役男申請修讀;如該課程選課人數不足,仍由學校協助開課,就學役男應繳交的費用則依學校原達暑期修課開課人數規範之學分費標準收取;如學校因此衍生開課經費的差額由教育部補助;另學校得媒合學生進行暑期跨校選課,或跨校合作共同開設暑修課程。

該指引提到,就學役男如遇課程衝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選課時,學校應放寬現行各校規定「學士班須校內當學期或暑修未開設課程始得跨校選課」之限制,並放寬校際選課學分數上限;學生辦理休學入伍服役後,休學期間不計入原有修業年限,休學期間亦不納入修業年限計算。

學校應規劃就學役男休學後復學的銜接方式,針對學生入伍服役後復學(包括若發生中途驗退或停役情形),提供選課輔導、課程銜接及學習輔導等協助;請學校協助就學役男配合兵役徵集單位的申請程序(徵兵檢查、體位判定、軍種抽籤等作業)開立預定休學證明文件,以利入營。

此外,教育部規劃透過3大支持機制,由教育部及大學共同來協助就學役男完成專案服役,包括提供學校經費補助(國立大學每一專案服役學生6萬元、私立大學每一專案服役學生12萬元;暑修學分費差額)、諮詢團隊輔導及掌握申請個案給予學校協助。

學校提供課程選修彈性、考照與實習輔導及服役後復學輔導等給予學生協助;學生申請該彈性修業措施,其彈性修業與服役期間所支出的費用(含學雜費與學分費),倘逾原定修業期限應繳交的學雜費額度,其差額由教育部補助學生。

教育部請各校配合建立彈性修業制度,於112學年度開學前將上開機制納入學則或相關教務章則報部(如未能及時完成校內會議程序,可先依指引彈性處理學生申請事宜,事後追認),今年9月中旬各校開學前後,學校啟動就學役男彈性修業措施,引導大學協助有意願申請的就學役男完成專案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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