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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中,雙方家長知道自己的媳婦、女兒外遇後,僅留下「如果外遇是事實,范做什麼女兒自己要承擔」、「可以的話就在一起,不行就離婚,你們很麻煩」等語,讓范男更加憤怒,遂要求母親叫醒孫女,讓她跟媽媽見上最後一面,但女兒在睡夢中沒有參與視訊,范男掛斷電話隨即拿起兇刀,狠刺劉女9刀,造成其脖子、胸口大量出血,一旁同事見狀也嚇得衝到街上請路人幫忙報警。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范男因認為劉女外遇,便持刀將其刺死,造成親友與2人的女兒受到無法回復的心靈傷痛,故依法判刑14年,待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案件上訴後,今天遭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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