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重劃案沒收200億土地 地主:沒做錯事土地竟沒了

▲台中高分院判決黎明重劃案沒收9800坪抵費地,引發地主強烈不滿。(圖/民眾提供)
▲台中高分院判決黎明重劃案沒收9800坪抵費地,引發地主強烈不滿。(圖/民眾提供)

記者金武鳯/台中報導

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案爭議不斷,台中高分院5月將被告楊文欣等人,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和偽造文書等罪判刑,同時沒收市值逾200億元的9800坪抵費地,引發地主不滿表示「難以接受」。地主聲稱,法官應該要被告吐出錢來,把土地還給地主,「哪有別人做錯事,卻要沒收我們財產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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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方法院於2021年10月,針對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案,認定前立委楊文欣等12人,虛增467名人頭地主,取得重劃會主導權,再虛增工程等費用13餘億元,詐取1萬2814坪抵費地,依背信等罪判刑。

今年5月30日,台中黎明重劃案二審宣判,台中高分院維持一審判決,以犯罪所得沒收市值高達200億元的土地,可說是創台灣司法史首例。判決書指出,被告因為虛增重劃費用,所以要沒收抵費地,並且是市政路邊最精華的『交六』用地。

黃姓地主表示,政府在自辦重劃案不出一毛錢,這些被沒收的土地,原本都是地主們參與重劃的土地;如果被告因虛增重劃費用需要沒收犯罪所得,法官應該要他們吐出錢來,把這些土地還給地主,「哪有別人做錯事,卻要沒收我們財產的道理。」

至於當初未簽同意書參加重劃的2%地主,因為在判決中認定是「受害人」,這些極少數地主也是本案告訴人,只有他們可能可以要求發還沒收的抵費地。2%地主只有數十人,卻可請求發還「98%同意參與重劃地主所貢獻出來、價值200億元的土地,豈不荒謬至極!」

反對重劃的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則表示,對於楊文欣等人二審被輕判,難以接受。財團取得重劃權,完全由重劃會主導,所有利益、權力掌握在財團手上,這些地主還有另外一半不同意重劃的地主,也算都是受害者。

部分法界人士認為,地主提供的抵費地都還在台中市政府名下,本來地主可以要求發還虛增的抵費地,平均每個地主可以分回近千萬元土地,現在因為法院判決沒收,地主的損失因此而確定,這樣沒收法制是否合於憲法,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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