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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勇說,若以《職安法》規定,不會究責屋主、一般民眾,主要是追究雇主責任,水電工等自營作業者也適用該法規限制,違法可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另外,他說,內政部營建署有擬「空調家電安裝與維修空間規劃設計指導原則」草案,規定戶外冷氣架設方式、安裝位置、要有欄杆格柵等安全設施,還有圖例說明。
據了解,該草案建議,選擇採用窗型空調機或分離式空調機,應符合公寓大廈管理規約規定,規約無規定者,如原建築物設計時有留設窗型空調機開口,得採用窗型空調機,如無留設,則宜採用分離式空調機。
草案還建議窗型空調機應裝設在空調機開口外,承載平台或安裝架;室外機安裝於露樑,但未設有欄杆或隔柵等安全措施,無法確保安裝人員安全性,建議在四周設有提供安裝人員吊掛的穩固結構;建築的天井露樑或過樑不宜安裝室外機,因為沒有設置欄杆或格柵,易有強勁煙囪效應等等。但該草案為指導原則,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