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交通罰單拒繳3年累126萬件 半年28萬件送強制執行

▲交通局裁決處指出,針對個人累積30件、金額10萬元的違規大戶優先送強制執行(圖/張芬郁提供2023.7.24)
▲交通局裁決處指出,針對個人累積30件、金額10萬元的違規大戶優先送強制執行(圖/張芬郁提供2023.7.24)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全台交通違規罰單開得凶,拒繳件數也直線上升,台中市近3年累積未繳件數達126萬餘件,總金額34億8千餘萬元,市議員張芬郁關心催繳情形,交通局裁決處指出,針對個人累積30件、金額10萬元的違規大戶優先送強制執行,1至6月已移送28萬餘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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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芬郁指出,據交通局裁決處統計,從2020年至2023年3月,台中市各式車輛違規被開罰的件數達742萬餘件、總金額114億餘元,同期拒繳的件數累積也達126萬件、金額34億8219萬。


裁決處指出,民眾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在完成催繳程序後,平均半年至1年會依車主戶籍所在移送各縣市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去年共移送47萬8283件,追回1億多罰緩,今年1至6月再移送28萬多件,目前針對交通違規大戶,罰單累積30件、金額10萬元列為優先強制執行對象。


張芬郁關心強制執行作業程序,特別前往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拜訪分署長許萬相、主任行政執行官鍾志盛,了解執行現況。


鍾志盛表示,去年收到台中裁決處移送強制執行的罰單有42萬多件約2萬多人,追回金額近億元,其中以酒駕、毒駕的金額最大,3800多件追回4300萬餘元,由於拒繳罰單的民眾多數也會積欠其他稅款,最後分配剩餘才會分配給交通罰鍰。


鍾志盛表示,每年送進台中分署行政執行的罰單量相當大,執行人員針對違規者名下財產、收入追討,平均成功追回能有效結案約3成,若名下有存款,最快數月即可結案,若須拍賣不動產,則結案時間恐須2至3年才能完成,若無法有效結案,則以憑證發給移送機關,供後續追蹤,他也表示,行政執行追討罰單的時效有10年,違規者不要心存僥倖。


張芬郁表示,民眾收到違規罰單荷包失血心疼,多數還是依法繳納,但也有人視若無睹,催收罰鍰已涉及執法公平性,但她強調,罰鍰收入應用於改善交通、加強教育宣導,最終以提高交通安全並降低開罰件數為目標,絕非衝量衝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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