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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治遠原為調查局政風室主任,司法官37期,曾任一審檢察官、主任檢察官,二審實任檢察官、借調法務部資訊處辦事,曾負責偵辦黑金、智慧財產等各類重大刑案,致力打擊貪瀆、電腦犯罪及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並協助高檢署建置毒品資料庫、跨境詐騙資料庫、數位證據採證環境,未來將協助廉政署各項國家廉政政策的推展及執行。
何嘉仁原為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司法官37期,曾任一審檢察官、主任檢察官、副襄閱主任檢察官、二審輪調檢察官。擔任桃檢立案審查中心主任時期,負責案件分流審查及發查核退,勤於指導後進,樂於分享二審歷練,為增加其行政歷練,拔擢派駐廉政署。
劉俊杰原為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司法官41期,曾任一審檢察官、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二審輪調檢察官,曾獲頒法務部「法眼明察」獎、獲選法務部模範公務人員,在升二審後提早回任一審,擔任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積極偵辦詐欺集團、販賣毒品等重大刑案,帶領檢察官執行貪瀆等各類專案。
滕治平原為高檢署檢察官,司法官36期,曾任法官8年,2006年轉任檢察官,歷經一審檢察官、主任檢察官、升二審後責蒞金融、貪污、性侵案件,負責高檢署毒品戒癮治療業務,擔任金融執行秘書,辦案經驗豐富,善於溝通協調,為鼓勵「舊二審」持續保持工作熱忱之進取心,特予拔擢借調海巡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