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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關於《性騷擾防治法》部分,包括第2條、第7條與第14條保留送院會處理;另協商通過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利用第2條第二項之權勢或機會而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由於本次臨時會經過朝野協商後,各黨團同意於本月17日至今日召開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上周五針對不須表決《性別平等教育法》先行處理,保留條文於今日院會處理,將上演表決大戰,力拚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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