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列管夜間營業 新北府:延續疫後規範、協助業者申請

▲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針對夾娃娃機台設置地點及營業時間訂出規範,新北市府將召開說明會讓業者了解法規及配套。(圖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提供)
▲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針對夾娃娃機台設置地點及營業時間訂出規範,新北市府將召開說明會讓業者了解法規及配套。(圖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提供)

記者吳嘉億/新北報導

針對新北市率先全國制訂通過「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下個月起除了規範100公尺以上不得設立外,明白規範住宅區的夾娃娃機店將從晚上10點到隔天8點不得營業,引發機台主、業者議論。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何怡明今(2)日再度強調,主要是延續先前疫後復業的申請規範,業者已有相關執行經驗,相信透過說明會,讓業者更了解法規及配套,協助業者解決申請流程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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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怡明表示,因應先前110年8月疫情微解封時業者提出申請復業的書面說明,自治條例針對位於住宅區的夾娃娃機業者,應提出夜間管理維護計畫部分,包含採無人管理者需於營業場所設置監視器及廣播系統、需有管理人聯絡資訊並在市府人員通知後30分鐘內到場等規範,在自治條例通過後因新制度相關業者已有過去執行經驗,透過說明會將更詳細說明計畫撰寫重點,並提供填寫範本,協助業者順利進行審查流程。

何怡明指出,說明會主要針對條例作逐條說明,並透過案例分享,讓業者可以清楚了解規範重點,並針對主要出入口鄰接道路未達6公尺、距離國民中小學、高級中學等學校未達100公尺,不得經營的店家,會蒐集業者需求調查,請不動產仲介公會協助媒合適當經營地點。

為了使自助選物販賣店業者更了解條例的相關規範,以及夜間管理維護計畫的撰寫及執行重點,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已於7月下旬發函給列管中約1700間的店家及業者,除提供相關規範及說明會訊息外,也提供諮詢電話供業者即時諮詢,並將於8月4日、18日分別於板橋區公所及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辦理說明會,協助業者解決相關法規經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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