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審酌凌男已與被害人道歉和解,考量其出於酒後衝動,手段尚非過於殘暴,因此依乘機性交罪處2年,宣告緩刑3年,並於判決確定2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80小時之義務勞務。可上訴。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