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陽光公廁改善僅3成 議員:淪為口號

▲議員陳俞融針對中市「陽光公廁」政策僅佔3成,要求市府加速公廁改善。(圖/陳俞融提供2023.8.21)
▲議員陳俞融針對中市「陽光公廁」政策僅佔3成,要求市府加速公廁改善。(圖/陳俞融提供2023.8.21)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推出美樂地計畫「陽光公廁」政策,目的營造更友善共榮及潔淨公園公廁。市議員陳俞融針對審計處111 年台中市總決算審核報告內容發現,「陽光公廁」政策方面的執行成效依然不佳,陳俞融說,全市164座有公廁的公園中,達到陽光公廁計畫所訂之1男廁間就應設置4女廁間的改善目標者,只有52座,改善僅佔3成,使得女性市民依然面臨長時間排隊如廁的窘境,要求市府加速公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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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俞融說,審計處報告指出,市府推動台中美樂地計畫,營造潔淨公廁及共融公園,惟女性廁間比率偏低,建設局自 108 年度起推動美樂地計畫,以營造友善潔淨公園公廁、安全兒童遊戲場及無障礙環境為 3 大目標,並以「陽光公廁」及「共融公園」為 2 大重點工作。但建設局截至 111 年底權管已開闢公園 411 座、綠地 387 座、兒童遊樂場 209 座、廣場 30 座,合計 1,037座。經查公園管理情形,部分有公廁的公園,公廁比例未達男性及女性廁間 1:4 比例之陽光公廁通用設計原則,並請市府檢討改善。


陳俞融表示,依照市府「台中美樂地計畫陽光公廁執行手冊」規定,具集中時間使用性質之新建廁所,其數量應符合每設置1男性廁間須同時設置5間以上女性廁間之比例;不具集中時間使用性質之新建廁所,應符合每設置1男性廁間須同時設置4間以上女性廁間之比例。


但若依這個標準來看,目前164座有公廁的公園,符合此比例的共52座公園,僅約3成改善,代表很多現有公廁都不符合,市府不該只是針對新公廁,現有公廁更應成為改善的對象,才不會讓陽光公廁淪為口號。


陳俞融說,既然盧市長力推陽光公廁,那就不應有新舊建築大小眼之分,除了新公廁男女廁間比例改善之外,廣大的既有公園公廁也應該要積極改善,否則許多公園公廁現況,不但男女廁間比例差異仍大,公廁環境髒亂、通風及照明不佳等問題也仍待改善,根本無法讓市民感受市府陽光公廁政策帶來的守護與溫暖。


建設局長陳大田指出,台中市推動台中美樂地計畫「陽光公廁」是率全國風氣之先,將男女廁間比由1:3提昇到1:4,目前改善或新建的達標公廁數已達82處,預計年底可再完成12處,部分人潮較多的場域如清水區鰲峰山停車場公園、太平區馬卡龍公園及十全公園等,男女廁間比甚至達到1:5的比例,且廁間坐蹲比也提至3:2,總計投入9億8千餘萬元,未來會持續再提昇公園如廁品質,並檢討增加無障礙廁所、親子廁所、性別友善廁所等,以符合多元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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