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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立法院有113名立委,每個委員辦公室申請加班費的模式都不同,但每名立委辦公室每個月有8萬多元加班費可申請,至於要怎麼報?可報加班幾小時?是否所有助理都報加班?由各委員辦公室決定。
不過,很多立委辦公室並未實施上下班打卡制,主要是因為助理工作屬責任制性質,不只白天在辦公室的工時,下班後也經常在處理公事,即使不打卡,大多數助理每個月除了領本薪以外,戶頭內通常都會多出另一筆錢。
假設,助理本薪5萬元,扣掉勞健保,實領48000元,但每月戶頭內會再另外多出一筆將近1萬3000多元的費用,這筆錢就是「加班費」,多數助理並不清楚加班費如何計算。
據了解,高虹安國會辦公室就是要求助理將這筆多出來的費用,約1至2萬多元上繳,變成辦公室的「公積金」;高虹安直接鎖定薪水較高的高階助理,一次46小時報好報滿,至於月薪僅2、3萬元的助理就不報加班,也就是說,在高辦工作沒有加班費可領。
辦案人員調查發現,高辦不給加班費,卻用助理名義報加班,還跟助理說「老闆有需要」,助理只能配合照辦,將款項從戶頭領出繳回,高辦則會另外提供助理獎金2000-3000元。
據了解,高虹安國會辦公室經常有新面孔出入,研判可能正是因為助理的工時太長,但薪水太少的緣故,導致助理來來去去。
也因為高虹安國會助理加班費爭議被搬上檯面,據了解,有勞團揚言要去國會勞檢立委助理的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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