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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茂榮說,民眾活動中心停車場今年1月營運至今,市府接獲民眾陳情,因周邊已有晶品城停車場可紓緩汽車停車需求,因此希望將民眾活動中心停車場調整為機車停車場,解決周邊機車停車空間不足困境。市府參考過去試辦機車計時收費模式,在9月的假日試辦民眾活動中心停車場改為機車專用停車場,讓有臨停需求的民眾停車。市長高虹安聽取交通處分析報告,並經會議決議同意試辦。
交通處表示,民眾活動中心停車場9月假日(不含23日補班日)調整為機車專用停車場,在9月2日開始實施,每週六、日8時至22時收費,費率為每小時10元,當日當次上限30元,市府也將派人員協助引導民眾依序停放車輛。
交通處提醒,9月假日試辦期間僅開放機車停放,非假日期間仍維持汽車停放,市府將藉由試辦蒐集民眾使用意見,也分析停車使用情形,於試辦1個月後評估民眾活動中心停車場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