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G/攻城獅強硬抨擊台新挖角!要林秉聖9月1日報到 否則將提告

▲攻城獅要求林秉聖在9月1日合約正式履行日向球團報到,否則將提出民事與刑事告訴。。(圖/中信特攻球團提供)
▲攻城獅要求林秉聖在9月1日合約正式履行日向球團報到,否則將提出民事與刑事告訴。。(圖/中信特攻球團提供)

記者黃建霖/綜合報導

T1聯盟新球隊臺北台新戰神日前在媒體餐敘上,針對被P.League+新竹攻城獅指控惡意挖角一事做出回應,要對方不要在媒體上放話傷害球員,同時也希望攻城獅球團和球員能坐下來談。對此,攻城獅方面今(31)日再次做出回應,再次指控對方的惡意挖角行為,並要求林秉聖在9月1日合約正式履行日向球團報到,否則將提出民事與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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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球團在本月24日時表示,球隊在今年6月25日時就透過正式管道向中信球團提出書面報價,並在得知對方不匹配報價後,在8月16日與林秉聖正式簽署合約,所有過程均遵循合規程序,並無惡意挖角情事。

球隊領隊尚瑞強受訪時說,球團透過媒體各說各話不好,建議攻城獅坐下來好好談,「合約認定上的差異,是不是大家坐下來談一下,誰該負什麼責任、就負什麼責任,如果還有歧見,那就上法院。」

對此攻城獅直言本次事件的核心問題就是「台新球團的惡意挖角」,煽動一名沒有經紀公司、且缺乏法律常識的球員後,卻躲在背後、不接受輿論,直言這樣的行為社會自有公論。

同時攻城獅表示惡意挖角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行為,要求台新盡速出面正視問題、解決問題。攻城獅也要求林秉聖必須在9月1日履行合約,若沒報到將提出民事與刑事告訴,針對本球團損失,提出高額損害賠償。並將窮盡一切法律手段,禁止林秉聖在其他球隊登錄與出賽。

攻城獅聲明如下:

1、 本公司始終認為本事件背後的核心問題是台新球團的惡意挖角,而非單純球員林秉聖的履約爭議。球員本身沒有經紀公司,且缺乏法律常識。台新球團作為大型金控集團的組織成員,不但不願公開面對輿論,私下煽動球員違約,且持續躲在球員身後,將球員推上火線,要求他方對其惡意挖角的球員提告。一個大型金控集團,竟意圖讓球員獨自承受法律責任及輿論的指責壓力,相信不只是攻城獅球團無法接受,社會也自有公論。

2、 惡意挖角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行為。當年臺灣大聯盟以高薪利誘,並惡意挖角已與他球團簽約之中華職棒球員,即遭法院判決認定屬於公平交易法所禁止的不公平競爭行為。台新球團的母公司自詡是秉持誠信的大型金控集團,但卻默許旗下孫公司以惡意挖角與鼓勵違約進行戰力補強,此精神不僅違反其自稱的品牌願景與使命,且該如何說服大眾台新金控為「值得信賴」的金融機構?

3、 是以,我們再次正告台新球團,盡速出面正視問題、解決問題,切勿在惡意挖角之後再躲在球員背後逃避責任;也不要將本公司對球員的保護及善意,錯當成本公司的軟弱。

因此,本公司將針對台新球團以及林秉聖,採取以下法律行動:

一、針對林秉聖部分:新竹攻城獅要求林秉聖在今年9月1日合約正式履行日起,正式向攻城獅球團報到。若林秉聖沒有依約報到,本球團將對林秉聖提出民事與刑事告訴,針對本球團損失,提出高額損害賠償。並將窮盡一切法律手段,禁止林秉聖在其他球隊登錄與出賽。

二、針對台新球團部分:新竹攻城獅將以民法中的共同侵權行為,向台新球團求償。另外也將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之不正競爭,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並向法院提出告訴。
攻城獅球團再次強調,對台新球團惡意挖角事件,我們不應該縱容台新身為大型金控集團,無視法律精神,意圖讓民眾淡忘後合理化惡意挖角和鼓勵違約的行為,此等行為將破壞台灣籃球近年得來不易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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