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遭陳男勒斃 首例外籍家屬獲賠180萬補償金

▲馬國蔡姓女大生去年10月在士林租屋處,遭陳男勒斃,蔡女家屬獲得180萬元補償金(圖/翻攝自蔡女IG)
▲馬國蔡姓女大生去年10月在士林租屋處,遭陳男勒斃,蔡女家屬獲得180萬元補償金(圖/翻攝自蔡女IG)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銘傳大學馬來西亞籍24歲蔡姓女大生,去年10月在台北市士林區租屋處遭30歲男子陳柏諺勒斃。蔡女父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個月底開會後,決定補償蔡家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此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7月施行後,第1件外籍被害人家屬獲領遺屬補償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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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7月上路後,蔡女父母日前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的協助下,向士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

士林地檢署8月底開會審議後,認為蔡女確因犯罪行為造成死亡結果,決定補償蔡女父母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此外,蔡女父母另已向士林地院提起民事求償

檢警調查,陳男於2022年4月在IG上認識蔡女,10月8日開始交往,但相處幾天下來,陳不滿蔡都「只花他的錢」,13日案發當天,2人疑為錢爭吵,陳男一怒之下動手將蔡女勒斃,案發後跑回鶯歌住處服藥輕生。

警方獲報後將陳男送醫救治,途中,陳男竟告知員警在士林大東路「掐死了一個女的」,全案因此曝光。

銘傳大學蔡姓女大生命案,是國內第3起馬來西亞女子在台遭殺害。前2案都發生在2020年間,分別是就讀長榮大學的鍾姓女大生遭梁育誌性侵殺害、以及25歲的馬來西亞華僑鄧姓女子遭隔壁房客林國平殺害分屍。

橋頭地檢署、台北地檢署已於2021年間依《犯保法》舊法,分別補償被害人父母各約200萬、162萬多元。又因梁育誌並無資力、林國平畏罪輕生,檢方難以追討代墊的補償金,2筆共362萬多元的被害人遺屬補償金,一樣由「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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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