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稱友人以基泰名義捐政治獻金 吳崢赴監院舉發違法 

▲立委參選人吳崢在議員林亮君、戴瑋姍與律師陪同,正式赴監察院舉發王鴻薇違反《政治獻金法》。(圖/吳崢競辦提供)
▲立委參選人吳崢在議員林亮君、戴瑋姍與律師陪同,正式赴監察院舉發王鴻薇違反《政治獻金法》。(圖/吳崢競辦提供)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遭爆收受基泰建設政治獻金2筆共30萬元,她則回應表示是媒體前輩以基泰名稱捐贈,自己並不認識基泰董事長和總經理。對此民進黨立委參選人吳崢質疑,此說法已經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義捐贈,而王為了與基泰切割自揭違法,今日在議員林亮君、戴瑋姍與律師陪同,正式赴監察院舉發王鴻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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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崢表示,政治人物收受政治獻金,是依法申報、公開上網、可受公評之事。王鴻薇近來不斷胡亂質疑、潑髒水綠營收受政治獻金,卻無法用同樣的標準檢驗自己。面對自己爭議,說法一變再變,還稱請趕快來告。

對於王鴻薇說法,吳崢表示,首先根據《政治獻金法》第1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義捐贈」,若王鴻薇發言屬實,則已違反規定;而若是以媒體前輩個人名義捐贈,去年王鴻薇收受一筆20萬元的政治獻金,也已超過第18條規定個人捐贈的10萬元上限。

吳崢說,依據第15條更規定,候選人負有查證義務。王鴻薇不僅自揭收受冒名政治獻金,更表示他明知是冒名卻仍然收受,知法犯法。而根據第30條,若不實申報也未繳庫,會被處以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

林亮君表示,王鴻薇過去擅長捕風捉影,面對自身爭議卻對自己非常寬容,媒體前輩與基泰建設的關係到底是什麼?戴瑋姍則表示,王鴻薇應該用相同標準檢視自己。律師許渝澤律師表示,王鴻薇應配合調查,避免破壞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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