糗斃了!酒駕男逃逸誤入拖吊場 警甕中捉鱉活逮

▲酒駕男為逃逸誤入拖吊場,無路可逃,遭警當場方制伏。(圖/翻攝畫面)
▲酒駕男為逃逸誤入拖吊場,無路可逃,遭警當場方制伏。(圖/翻攝畫面)

記者鄭婷襄/高雄報導

高雄岡山分局橋頭所警員日前晚間8點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見一名男子騎乘普重機在橋頭區成功路上一路闖紅燈直行,警方見狀立即鳴笛要求男子停車受檢,29歲的劉姓男子旋即右轉公園路打算鑽進小路躲避稽查,不料卻誤入位置隱蔽的橋頭拖吊場,眼看前方無路可逃,警方又在門口圍堵,情急之下劉嫌竟衝撞警方,造成林員手腳多處擦挫傷,仍遭警當場方制伏,依法逮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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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逮捕過程中,劉嫌身上飄散濃厚酒味,情緒激動地不停以不雅字眼辱罵警方,最後經酒測,劉嫌酒測值已遠超過法定標準值。

警方除了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及傷害案將劉嫌移送偵辦外,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60條,分別對劉嫌舉發闖紅燈及拒絕停車接受警方稽查而逃逸等違規事由。

警方提醒,酒後駕車於111年03月31日起施行加重處罰,除提高初次酒駕罰金外,十年內再犯均以最高額罰鍰處罰(機車9萬、汽車12萬),此外還會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扣繳車牌一年以上,並必須接受道路安全講習,超過三次酒駕更會公布違規人照片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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