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助理費案遭民眾黨停黨權 時力:遲到已久處置總比不到好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擔任立委任內遭控涉嫌詐領助理費,日前遭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民眾黨證實高虹安已遭停止黨權。(資料照/記者呂炯昌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擔任立委任內遭控涉嫌詐領助理費,日前遭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民眾黨證實高虹安已遭停止黨權。(資料照/記者呂炯昌攝)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擔任立委任內遭控涉嫌詐領助理費,日前遭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民眾黨今(19)日證實,中央評議委員會昨天開會決議,對高虹安祭出暫停黨權處分,包括參與黨事務、政策建議、各階黨職選舉權等,在判決確定無罪以前,不得聲請恢復黨權。時代力量今日表示,遲到已久的處置總比不到好,但也質疑「遲到一個多月也太久了,難道是看風向看了一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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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中央黨部今日中午召開記者會說明,發言人李頂立表示,針對高虹安市長在過去立委時期助理費的爭議,遭到檢方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經過主動調查和釐清後,經過昨天的開會之後決議暫停黨權。

李頂立表示,根據民眾黨《廉政準則》第2條第2款,所謂違反廉政紀律,包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行為;第6條規定則是「黨員有第2條第1款至第3款之情形而經檢察機關起訴者,應予暫停黨權以上之處分。」評估裁量處分過後,依照這兩條按規定暫停黨權。

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表示,遲到已久的處置總比不到好,「但遲到一個多月也太久了,難道是看風向看了一個多月?」她呼籲民眾黨,除了高虹安,包含王新堯在內地方黨部幹部眾多染黑爭議,什麼時候民眾黨中評會才要處理?社會大眾都在看民眾黨怎麼面對黨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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