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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黨團也呼籲內政部、屏東縣政府應儘速釐清,該工廠是否有依照《消防法》第 21-1 條規定,給予現場消防人員充足、正確的化學品種類、數量、配置圖及必要資訊。這不僅關乎第一時間救災的成效,更是牽涉到救災人員的人身安全。
時力黨團表示,根據勞動、環保法令裁罰紀錄、法院判決及公司撰寫的永續治理報告等公開資料,明顯可見明揚國際劣跡斑斑,管理方式和勞動環境早已埋藏危機,要求政府於救災結束後,應針對該公司相關廠區進行全面勞檢,務必督促業者從根本預防工廠職災,甚至演變成重大公安事件。
時代力量表示,在此也呼應消防團體訴求,消防員應全面適用《職安法》,並且納入基層消防團體參與各級消防機關職業安全制度規劃,避免一次又一次的悲劇和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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