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組工會有譜!行政院:盼一個月內完成程序送立院審議

▲社會各界呼籲警消籌組工會,行政院晚間說明將以修法為方向,希望能在一個月內完成程序,並送請立法院進行審議。(圖/記者陳明中攝)
▲社會各界呼籲警消籌組工會,行政院晚間說明將以修法為方向,希望能在一個月內完成程序,並送請立法院進行審議。(圖/記者陳明中攝)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屏東明揚工廠前天發生大火釀嚴重死傷,而長久以來警消工作不僅繁重且極具風險,社會各界也多次呼籲盼政府能讓警消籌組工會。行政院今(25)日晚間聲明指出,院長陳建仁指示秘書長李孟諺與考試院進行商討,會中與考試院達成初步共識,將以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為方向,盼以最快速且有效的方式,加強提昇消防員權益保障,希望能在一個月內完成兩院會銜程序,並送請立法院進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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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今日表示,政府對於消防員權益相當重視,自2017年起共計核定10項充實消防救災量能計畫,包含精進消防救災裝備器材、建構安全化學環境、汰換老舊消防車輛等共計76億元,未來也將持續編列相關預算,加強提升消防救災量能。

林子倫指出,對於消防員各項權益與福利措施,政府也增調消防人員薪資加給、危險職務加給勤務危險加給、調高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上限與消防機關工作獎勵金等18項措施,以激勵消防人員士氣,保障消防人員權益。

對於外界呼籲開放消防員籌組工會一事,林子倫指出,政府對於消防員權益相當重視,但因相關倡議涉及公務人員體系適用範圍問題,需廣泛盤整各公務人員勤務型態,牽涉層面既深且廣。因此院長陳建仁於上周六指示秘書長李孟諺與考試院進行商討。

林子倫說明,李孟諺會中與考試院達成初步共識,將以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為方向,朝向擴大並強化公務人員結社權與協商權為目標,包括增加協會組織模式(三級機關協會與專業協會)、調降協會成立門檻、放寬協會協商事項、擴大協會參與範圍等,盼以最快速且有效的方式,加強提昇消防員權益保障,相關修法兩院希能於一個月內完成兩院會銜程序,並送請立法院進行審議。

林子倫表示,院長陳建仁也指示,維護消防員執勤安全為保障消防員權益核心議題,也是政府未來加強的重點。因消防員執勤危險性、急迫性與災害場址不確定性,有鑑於消防勤務此等特殊性,政府將以研議修正《消防法》為方向,建立消防機關職業安全衛生機制,併同資訊權、退避權及調查權精神,透過法律面、制度面及執行面強化建構完成消防人員專屬職業安全衛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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