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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許勝雄皆被媒體揭露,為了讓兒子許介立順利接班,但由於持股比例偏低,導致失去經營權,因此策劃金寶、吉寶合併,也安排許介立獲配金寶員工庫藏股,卻引起一系列的經營權之爭。去年,許介立因為虛設職位被立委質疑且被股東登廣告爆「非金寶及其關係企業員工」沒資格獲配集團最高的員工庫藏股,且當時的107、108、109年年報也顯示許介立都關『金寶及其關係企業的員工』,因此,因來質疑聲浪不斷,但當時金寶公司發布重訊表示「連續三年的年報都是誤植」!
但就在今年金寶又被爆又將許介立改回「非金寶及其關係企業員工」,而且一口氣改107、108、109年度,這樣隨意更改年報且與過去重訊完全截然相反,立刻引起股東不滿立刻登報,認為金寶的此番操作不僅違反公司治理的原則,更可能涉及違造文書或重訊不實。
雖在今年初,金寶因爆發經營權之爭,衍生金寶、吉寶合併案、群創光電股權交易案、董事長許勝雄之子許介立取得金寶庫藏股案..等一連串案件,台北地檢署均認定罪證不足,獲判不起訴。
但主管機關過去常以公司內部治理問題來迴避爭議,卻忽視這不僅僅是公司治理的問題,而是影響員工、股東權益的事項,主管機關不能讓公司治理的範圍無限上綱,影響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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