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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許男為躲避追查,先後更換代步方式、手機,但最終仍於前天在台北車站落網,昨天下午宜檢複訊後,認為其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詐欺取財等罪,犯嫌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及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稍早宜蘭地院裁准。
對此,林姿妙發布聲明表示,很痛心發生這種事情,請所有同仁潔身自愛,否則嚴厲處理,如果牽扯利益,也請民眾務必特別小心,盡力查證,希望檢調能一併對涉及賭博、重利的地下錢莊嚴懲,避免地下金融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