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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士林國中校長林凱瓊表示,合作社賣的雞塊、含糖飲料確實不符合規定,已經下架,並解釋早期雞塊算校園食品,當時廠商認為可給孩子較多選擇,且好市多商品單價低,才在好市多採買;合作社收入方面,林凱瓊則稱幾乎都沒有盈餘,並將合作社運作資料送給台北市社會局審查。
針對指控,林凱瓊稱她確實督導不周,該承擔就承擔,也對於造成大家困擾致歉,接下來會配合教育局調查,有錯就會修正。
而台北市教育局也已偕同政風單位,針對學校販售的食品、合作社營業利潤流向,啟動相關調查作業,要求學校禁止設置教職員專區,發現不符規範食品將立即下架,不得販售。若發現有不法情事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如有損害校譽、侵害學生權益、違反公務人員品位保持義務,或有損師道等情事者,校長將進行申誡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予以記過以上處分;兼任理事主席、經理及有關學校人員由學校依權責懲處並報送教育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