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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報導教育部預估錯誤又拖延,教育部說明以3學期作為補助原則,主要是烏干達安置他校學生的修業年級是3年級下學期,因此,在110學年度第2學期協助安置該校烏干達學生到其他私立大專校院就讀,教育部要求中州科大需支付烏干達學生安置他校,銜接原大學修業年級到畢業的費用,所以每人原則補助共計3學期,也就是自3年級下學期起算到畢業,共計3個學期,110學年度第2學期到111學年度第2學期。
教育部指出,到111學年度第2學期結束時,已有8位學生順利畢業,尚未畢業的4位烏干達學生中,有2位大學部學生原已有增加補助1學期,學生考量本身當時華語能力不足以跟上學校課程,在安置時,增修1學期華語課程,也已增加補助1學期所需之費用,預計本學期(112-1)將畢業,沒有再增加補助經費的需求。
教育部說,另外有2位學生有增加補助需求,1位學生因個人因素選擇自行申請入學重讀1年級,故目前尚有4學期的就學期限,需要再增加4學期所需費用。1位學生因入學資格符合就讀碩士班,故安置時提高其就讀學制至碩士,預計112學年度上學期將完成論文並畢業,需再增加1學期所需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