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3遊覽車事故釀4死!死者家屬嘆:再多道歉也換不回家人

▲21日上午,國道3號南下263.8公里處、雲林斗六段,發生重大車禍事故,事故造成4人死亡、22人受傷送醫。(圖/民眾提供)
▲21日上午,國道3號南下263.8公里處、雲林斗六段,發生重大車禍事故,事故造成4人死亡、22人受傷送醫。(圖/民眾提供)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

國道3號雲林斗六段昨(21)日上午發生遊覽車與自小客車追撞,釀成4死22傷的重大車禍,根據警方初步調查,疑似為遊覽車欲超車、變換車道不當,撞擊自小客車導致其翻覆,遊覽車也擦撞內側護欄,今天雲林地檢署偵訊後,認定陳姓駕駛涉嫌重大,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法院裁定收押。死者家屬今天分別在中午及下午到高速公路車禍現場,完成簡單招魂儀式,陳姓轎車駕駛的家屬悲痛表示,超速行為很不可取,司機再多道歉也喚不回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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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新竹某科技公司舉辦員工旅遊,共包了5台遊覽車前往劍湖山樂園,未料其中一台遊覽車,於國道3號南下264K處,與自小客車發生碰撞。當時與家人(朱姓母親、雙胞胎姊姊、父親)坐在遊覽車最後面的12歲賴姓男童,因撞擊力導致頭部重創,當場身亡,朱姓母親命危送醫搶救宣告不治;而小客車駕駛與副駕駛、一對男女(52、55歲)也傷重不治,事故共釀4死22傷慘劇。

據了解,4名死者中,小客車男女分別是52歲陳姓男子與55歲女子,2人是情侶關係,平時平時定居台中;陳男的家屬今天說,陳男當時開車載女友外出辦事,卻在國道遇上死劫,肇事司機已有多次違規紀錄,沒想到這次竟然還沿路按喇叭超車還超速,這行為很不可取,再多道歉也喚不回家人,遊覽車公司同樣也有責任,如果不負責一定會提告。

交通路公路局台北市區監理所今天至遊覽車所屬健全通運公司進行查核,由於公司未能提供將事故駕駛列為高風險輔導關懷對象,並進行加強教育訓練與輔導的佐證資料,將依法掣單舉發最高金額新台幣9萬元整,並吊扣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未來依警方判定肇事責任調整該公司評鑑等第為不列等,10月每週實地至業者營業處所查核,後續再視改善成效逐步調整為每月實地查核。另也將配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進行事故調查相關作業,如發現健全通運有限公司其他違失,將依規定再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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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