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注意!14種淡水魚增列為保育類 飼養未登記恐罰5萬

▲明仁枝牙鰕虎等多種魚類經農業部公告,列為保育類魚種,飼主須在年底前完成登記,否則恐面臨5萬元罰緩。(圖/農業部提供,周銘泰攝)
▲明仁枝牙鰕虎等多種魚類經農業部公告,列為保育類魚種,飼主須在年底前完成登記,否則恐面臨5萬元罰緩。(圖/農業部提供,周銘泰攝)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

對於擔心過敏問題卻又想養寵物的民眾來說,在家中一角放上小巧的水族箱可能會是不錯的選擇,但愛收集稀奇品種的飼主注意了,農業部公告修正「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將14種淡水魚增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若飼養而未在年底前向縣、市政府登記備查,最重可罰5萬元並沒入未登記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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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說明,台灣東側太平洋沿岸有許多河川與獨流水系,是鰕虎魚重要棲地,卻因不當河川治理工程阻礙魚類洄游,及遭受採捕壓力等因素,導致族群量日漸稀少。由於鰕虎魚難以人工繁殖,致水族產業必須靠捕撈野生族群以供應需求,故應藉由強化保護力道,才能使族群止跌回穩。

農業部林業保育署進一步指出,這次公告的保育類物種中,以鰕虎科11種最多,也是首次由2位民間淡水魚愛好者提案、經討論後列入,較特別的是「異齒龍韌鰕虎」,雖非台灣地區原生的野生動物,但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紅皮書中被列為「易危(VU)」等級物種,因此也列入保育類名錄。

林業保育署強調,自公告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期限內,向飼養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登記備查,才能繼續合法飼養,但不能於公共場所陳列展示;同時,也提醒民眾及各大水族館或網路賣家注意,非經許可不得私自繁殖及買賣。

如經查獲未登記之持有者,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規定,裁罰最高5萬元並沒入未登記個體。此次修正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及這些鰕虎魚常用市場俗名,均可至林業保育署自然保育網查詢。

這次納入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物種,包括鯉科之溪流細鯽、陳氏鰍鮀、中間鰍鮀,及鰕虎科之砂棲瓢眼鰕虎、尾鱗銳齒鰕虎、明仁枝牙鰕虎及韌鰕虎屬8種等,共計14種淡水魚增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使我國保育類淡水魚數量從17種增加至31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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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