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北區環警監合力靜城取締噪音改裝車47件

▲警方在北區大光國小周邊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攔查多輛改裝車進行取締與盤查。(圖/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提供)
▲警方在北區大光國小周邊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攔查多輛改裝車進行取締與盤查。(圖/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提供)

記者張振興/台南報導

昨(24)日晚間18至22時,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聯合交通警察大隊、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在北區大光國小周邊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強力取締噪音車及改裝車違規,4小時共計舉發各項違規47件,防制噪音車影響當地居民安寧,分局將持續結合路檢,期能透過警方強力執法有效遏阻改裝車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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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分局表示,北區北門路及長榮路周邊噪音擾民為民眾檢舉熱點,24日晚上的「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針對改裝車燈(LED、HID)、設高音喇叭、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等違規取締,共計攔查汽、機車78輛,舉發各式交通違規,其中包括37件車輛電系設備擅自變更、8件車輛設備規格不符、2件電系設備損壞不立即修復。


噪音部分,環保局則於現場針對疑似噪音車輛9部進行檢測,其中1部噪音檢測不合格,依噪音管制法可處以新台幣(以下同)1800元至3600元,並限期改善直到符合噪音標準為止;警五分局統計2023年1月至10月24日止共計通報315件噪音車,由環保局告發處分3000元至3萬元罰鍰,罰鍰總數最高可達945萬元。


第五分局長陳宇桓表示,不當改裝車體、電系設備,可能導致車輛安全結構減弱,且未經檢驗合格之燈光,亦可能過於刺眼,而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之罰鍰,民眾改裝車輛應符合相關檢驗才有所保障。

▲警方在北區大光國小周邊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強力取締噪音車及改裝車違規。(圖/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提供)
▲警方在北區大光國小周邊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強力取締噪音車及改裝車違規。(圖/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提供)
此外,如果發現疑似有改裝車噪音擾人情事,可提供完整檢舉資料及影像,上傳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noisecar.epa.gov.tw/)檢舉,齊力遏阻改裝噪音車,分局將持續結合路檢、巡邏等各項勤務,針對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攔查通報環保局召回檢驗,還給市民良好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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