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籃涉賭風暴/別混為一談!職棒假球案和職籃簽賭背景大不同 

▲台啤雲豹羅振峰涉賭,被球團解約。(圖/桃園雲豹球團提供)
▲台啤雲豹羅振峰涉賭,被球團解約。(圖/桃園雲豹球團提供)

文/廖聿偉

台灣籃壇爆發簽賭事件,前SBL裕隆球員吳季穎透過地下賭盤投注自己的比賽,還找其他球員一起下注,觸動體壇敏感神經,而T1職籃聯盟雲豹羅振峰也坦言有投注,並牽扯出一連串的女友報復、暴力事件等外案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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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棒假球案和職籃簽賭背景大不同

部分媒體、體壇人士將本次吳季穎事件,類比成中華職棒假球事件,但其實兩者狀態和背景並不相同;簡單來說,吳季穎屬於「自發性地」透過地下球版投注,每場約幾十萬金額,並透過自己有限的上場時間,影響比賽,此方式的勝率並非100%,但卻可以大幅提升投注的勝率。

職棒簽賭則是由組頭來操盤,用金錢、花酒或恐嚇,來買通球員、教練放水,而該名組頭也可以藉由操控比賽大賺一筆,這類金額一次都至少是幾千萬起跳,牽扯的球員、球隊則非常廣。

中華職棒也曾歷經假球案的重創,不過如今已建立完善的防賭機制。示意圖資料照,非當事人
中華職棒也曾歷經假球案的重創,不過如今已建立完善的防賭機制。示意圖資料照,非當事人
有人會問操控比賽如何賺錢?簡單來說可分為兩種,其一是自己開賭盤,假設賭客大量資金投注某一個球隊獲勝,組頭就可以買通「合作」的球員放水,來大撈一筆。第二類就是有必勝的把握,操控比賽者投注大量資金去其他賭盤,來詐領賭金。

過去職棒簽賭的問題主要是球員薪資過低,難以抵抗金錢誘惑,加上組頭威逼利誘,球員缺乏法治觀念,而聯盟當時也沒有制定完善的防賭機制,才會發生職棒簽賭的憾事。

了解為何莊家不需要操控比賽

其實了解博弈產業的人士都明白,大型的博彩公司根本毋須買通球員放水,因為博彩公司的獲利來源是手續費,也就是俗稱的「水錢」。假設一場NBA太陽對決湖人的賽事,A投注者下注100元太陽獲勝,而B投注者下注100元湖人獲勝,無論最終勝負結果為何,博彩公司只要將一方的投注額拿去當彩金,並且收取手續費,如此只要利用賠率、讓分等手段平衡賭金,長期下來可說是穩賺不賠。

以羅振峰目前的供詞來看,他賭球是事實,但並未操控比賽,簡單來說就是透過朋友得知「內線消息」,貪小便宜、好玩的心態下注,但無論如何,職籃球員涉賭就是大忌,且對於年薪幾百萬的球員來說,也非常沒必要。

▲台灣人瘋世足,台灣運彩銷售額超過20億。(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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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球地雷別彩 灰色地點如何規範?

其實投注合法的運動彩券本身並非犯罪,台灣運彩從元年就冠名T1聯盟,但球員本身必須要跟賭博切割是最高指導原則,放水、打假球更是不可原諒的重罪,但如何規範卻是大學問,也存在許多灰色地帶,例如球員下注台灣運彩世足賽、MLB,休假期間到澳門合法賭場小賭怡情,是否也必須被限制?考驗籃協和各職籃聯盟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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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18歲投注台灣運彩並非違法。(圖/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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