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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期間因工程需要資金周轉,劉家昌以低於市價行情2.6億人民幣賣掉昆山酒店,錢匯入甄珍的帳戶,劉家昌指稱:「我叫他先還掉方姐的債務(方姐律師杜律津有詳細的紀錄),回到香港,這對拿到錢的母子原形畢露,態度惡劣的事事對抗我。」他說後來要求甄珍把賣飯店的半數款項,匯到龍虎山繼續施工,但她一毛也不匯。
劉家昌控訴:「連好友龐美兒捧場買個小單位,在香港付款給章家珍,也不匯回公司,私吞公款、套匯是刑事犯罪。我們報警,公安以她人在香港為由,不予受理。怕她的刑事犯罪影響到公司,我把她名字拿掉。」大兒子幫忙周轉有限,最後變成爛尾樓,所幸王永慶家族接手協助才完工。
劉家昌痛斥甄珍母子吃相難看:「十年從未來過的章家珍母子,暗地跑來看近2公里項目。紅了眼,又要發大財了,比我以前給的還多!暗地謊報公章遺失,公安不經查證竟發了新章,原始的公章在公司有編號的,他們暗地到工商局,一個辦事員也不經對證,把法人過到她名下。」劉家昌透露,兩週前法院判決,要甄珍還清公司債務:「等法院執行完畢,我再回頭追究她們違造文書和套匯等刑事犯罪。希望老天有眼,在我死前還我個公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