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犯法也重罰!中國女嘗試賄賂新加坡海關 被送進監獄

▲一名中國籍女子在新加坡轉機,準備前往荷蘭。然而她沒有取得赴荷蘭的簽證,企圖賄賂新加坡海關公務員讓她登機而被捕。圖為新加坡樟宜機場。(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一名中國籍女子在新加坡轉機,準備前往荷蘭。然而她沒有取得赴荷蘭的簽證,企圖賄賂新加坡海關公務員讓她登機而被捕。圖為新加坡樟宜機場。(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賴正琳/綜合報導

新加坡素來以嚴刑峻法聞名於全球,即便是外國人犯罪也不會引渡,而是會先判重罰,然而還是有人會在新加坡「以身試法」。一名中國籍女子在新加坡轉機,原本準備前往荷蘭,但她沒有取得赴荷蘭的簽證,企圖賄賂新加坡海關公務員讓她登機而被捕,她被移法送辦後,本月初遭新加坡法庭判刑入監獄四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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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早報》報導,52歲的曾秀英因嘗試賄賂新加坡海關公務員,遭新加坡海關公務員傳喚警察到現場,將這名中國籍婦女逮捕。她和朋友在10月16日從泰國蘇梅島搭飛機到新加坡,17日時兩人在新加坡轉機,等待登上荷蘭皇家航空飛往荷蘭阿姆斯特丹的班機。然而機場安檢人員在登機口檢查證件時,發現他們沒有取得赴荷蘭的簽證,因此被拒絕登機。

根據法院起訴書,曾秀英當時把手搭在安檢人員的肩膀上,並塞給他70新元(約等同於新台幣1664元),要求他協助她們登機。安檢人員多次拒絕她的錢,另外航空公司也拒絕讓他們登機,因為他們未持有有效的簽證。

兩人仍在轉機通道附近徘徊,另一名安檢人員路過要求檢查護照和簽證,曾秀英在護照內塞了至少50美元,這名安檢人員再度拒絕這筆錢。由於企圖賄賂機場公務員,曾秀英隨後被2名新加坡警方逮捕。

根據新加坡現行法律,向公務員行賄的犯罪者最高可被判處最高五年的監禁或最高10萬新元(約等同於新台幣237萬元)的罰款,或兩者併罰。最終曾秀英在本月初被判處入獄四週,目前正在服刑。

旅遊業界人士透露,新加坡的法律嚴謹,被抓到一定是重罰,即便外國人容易因不清楚法律而觸法,但新加坡的執法嚴厲並不會因外國人而減刑,或許賄賂海關機場公務員的行為在鄰國越南十分常見,然而大部分的新加坡人對於犯罪是零容忍,新加坡人普遍認為嚴刑峻法可以杜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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