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全球大麻合法化國家!除罪化、娛樂用、醫療用規範差很大

▲德國聯合政府提出大麻合法化草案,如果這項法案在國會獲得通過,德國將成為歐洲大麻法律最自由的國家之一。(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德國聯合政府提出大麻合法化草案,如果這項法案在國會獲得通過,德國將成為歐洲大麻法律最自由的國家之一。(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楊智傑/綜合報導

台灣藝人網紅染毒事件總是能掀起社會大眾議論,近期知名YouTuber「九妹」Joeman(本名:翁雋明)、蕾菈(本名:何蕾伊菈)與其丈夫湯宇等人,因持有二級毒品大麻,遭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加上鄰近國家泰國的開放,再度颳起討論「大麻合法化」炫風,事實上目前全球各國在是否開放使用大麻在法規上都有所差別,在娛樂用途與醫療用途之間也有謹慎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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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亞洲的綠色新天堂

泰國自2022年起將大麻除罪化,是東南亞第一個大麻合法化國家,也帶動起泰國的「大麻商機」,不僅吸引周邊亞洲國家遊客前往當地施用,這股「綠色經濟」產業規模更可望在未來幾年達到12億美元。

目前在泰國使用大麻作為醫療或娛樂用途屬於合法行為,但同時法規也加強了對於其他毒品的管制;然而在當時政府迅速通過除罪化法條之下,許多規範細節與矛盾未能及時通過立法解決,導致泰國呈現相關法律真空。

▲泰國大麻合法化法案今(9)日生效,圖為曼谷「大麻咖啡館」第一名顧客在首日購買合法大麻後慶祝的模樣。(圖/美聯社)
▲圖為泰國大麻合法化法案生效後,曼谷「大麻咖啡館」第一名顧客在首日購買合法大麻後慶祝的模樣。(圖/美聯社)
在曼谷、清邁等熱門觀光勝地大麻管產業蓬勃發展之際,新任總理賽塔也表達有意踩煞車,並強調藥物濫用是泰國有待解決的大問題,有意修法將大麻僅限為醫療用途,結合部分政治角力因素在內,賽塔堅持未來將對於大麻的娛樂用途進行限制。

加拿大:最大的大麻全面合法化經濟體

加拿大是繼烏拉圭後全球第二個大麻全面合法的國家,同樣也依循大麻除罪化、開放醫療用途,最後才開放娛樂用合法化的步伐,從2001年開放使用醫療性大麻,一直要到2018年10月17日才將娛樂性大麻合法化,花了將近20年的時間才正式通過。《美聯社》報導指出,加拿大的大麻娛樂用合法所創造的商機,每年估計能為該國創造226億美元(約新台幣7000億元)的產值。

在加拿大,只要是年滿18歲的加拿大國民都可以去合法商店購買大麻,但政府為了合法化所訂定的《大麻法》在實質意涵上更加側重於保護未成年人接觸大麻、使犯罪集團無法藉此獲利、建立合法管道保護成年人健康等,例如18歲以上的成年人被規定每人最多只能持有「30公克的乾燥大麻」,換算下來每個人最多只能持有5克新鮮大麻、15公克的可食用大麻產品(edible)、70公克液態大麻產品(liquid)、0.25公克液固態濃縮大麻(Cannabis concentrate),或是1顆大麻種子。

此外,在全面通過合法化之後,加拿大政府也對超過1萬名民眾進行調查,而結果顯示,雖有18%的民眾每日使用大麻製品,但也有超過35%的公民一個月使用大麻製品的頻率在一天之內,數據顯示國內並未出現因政府核准民眾使用大麻,而導致麻吸食者數量及施用量明顯增加的現象。

▲加拿大是全球最大的大麻全面合法化經濟體,同時也是世界上大麻使用率最高的國家。(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加拿大是全球最大的大麻全面合法化經濟體,同時也是世界上大麻使用率最高的國家。圖為一名男子躺臥在大麻市集的草皮上休憩。(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美國:各州風氣產生「一國多制」

美國政府曾在嬉皮時代將大麻污名化,但在各州風土民情與使用程度不一而同的近代,有愈來愈多民眾呼籲各州政府推動合法化。在最新的一份民調中顯示有約一半的美國人(50%)表示,曾在某個時候使用過大麻,大約1/6的美國人(17%)受調時仍有使用。

其中加州是全美第一個開放醫療用大麻的州份,州政府在1996年通過《同情使用法案(Compassionate Use Act)》,只要有專業醫師評估過後,重症與慢性病患者可以憑處方簽自行購買醫療用大麻製品。美國在2021年時已經有超過37個州同意醫用大麻合法化,超過18個州和華盛頓特區更是開放娛樂用大麻合法化。

至於全美第一個開放娛樂用大麻的州份則是科羅拉多州,當地經由公民投票後於2012年11月6日正式通過州法修正案,並於2014年起全面開放大麻販售。不過科羅拉多州也祭出多種管制措施,包含外地人只能購買當地人1/4份量的大麻、要求設置追蹤系統與標示成分等等,另外因為美國各州詳細規範不同,因此民眾多半不會攜帶大麻跨越州際避免因份量、濃度等不同限制違反當地法規。

荷蘭:大麻仍未全面合法化

提到大麻,台灣人普遍直覺聯想到的國家一定包含荷蘭。有趣的是,荷蘭至今僅是將大麻除罪化,而未通過全面合法化。這是因為荷蘭政府早在1976年就明確將毒品分作軟硬兩類,成癮性、對健康與社會危害性較強的「硬毒品」包含古柯鹼、海洛因,而大麻因危害性較弱而被分類為「軟毒品」;目前台灣法規則是將古柯鹼、海洛因列為一級毒品,二級毒品則包含大麻、安非他命、搖頭丸與LSD等等。

在荷蘭,單純施用軟性毒品並非犯罪行為,且政府就大麻實施「寬容政策」(Toleration Policy),銷售大麻的「咖啡店」(coffee shop)仍是刑事犯罪但公訴機關不對咖啡店的這種犯罪行為進行起訴,惟持有大量毒品仍屬非法行為,而單次交易超過5克大麻或持有超過5株大麻植物也屬非法。一般來說在街上施用也會被警方關切,且規定吸食大麻後不可駕駛或騎乘交通工具,僅允許外表看起來與常人無異的狀態下在街上行走。

▲荷蘭僅是將大麻除罪化,並未全面合法化,但政府對大麻採取寬容政策。圖為荷蘭知名的「咖啡店」空間。(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荷蘭僅是將大麻除罪化,並未全面合法化,但政府對大麻採取寬容政策。圖為荷蘭知名的「咖啡店」空間。(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德國:紅綠燈政府可能放行大麻通關

德國是近期歐洲討論大麻合法化最熱烈的國家,由社民黨(SPD)、綠黨及自民黨(FDP)組成的「紅綠燈」執政聯盟推動過去保守執政難以想像的大麻合法化法案,並強調草案旨在提供乾淨的產品,遏制黑市泛濫,並保護未成年人。在德國之前,歐洲僅有地中海島國馬爾他在2021年允許成年人持有和種植供個人使用的大麻,而若德國國會通過法案,當地將成為歐洲吸食大麻最自由的國家之一。

該草案將允許18歲以上的成年人持有最多25克大麻,個人可在自家陽台或院子種植3株大麻,大麻將由經核准的「大麻社交俱樂部」銷售。每家大麻俱樂部最多允許擁有500名成員,這些俱樂部的成員不得在俱樂部、學校或托兒所等特定地點附近使用大麻。至於是否允許此類俱樂部,將由德國16個州政府自行決定。

▲德國聯合政府提出大麻合法化草案,如果這項法案在國會獲得通過,德國將成為歐洲大麻法律最自由的國家之一。(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德國民眾在柏林的大麻合法化示威集會上高舉標語,上面寫著「大麻不需要監獄」。(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2021年,德國杜塞道夫大學(Heinrich Heine University Düsseldorf)的經濟學教授貨卡普(Justus Haucap)就發表研究指出,德國大麻的年需求量將達到400噸,有持續使用大麻需求的民眾約400萬人;同年7月,德國藥局也開始販售德國產的醫療用大麻,這與該國由經濟與供需方面思考是否開放全面大麻合法化的角度有關。

研究指出,如果以每克大麻平均10歐元的價格出售,市場價值將達到40億歐元,德國政府則統計每年約能因大麻帶來26億歐元的稅收,同時能有效減少警察與司法體系的支出;在德國反對大麻的議員們對於是否能遏制黑市泛濫表示懷疑,他們擔心非法大麻因藥勁更強、價格更低廉,反而產生更大需求,支持大麻的團體則以「管制而非禁止」為號招持續推動草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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