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林森店大火釀6死 檢出證控練台生2度盯工還指示加快施工

▲北市林森錢櫃旗艦店火警現場(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林柏年攝,2020.04.26)
▲北市林森錢櫃旗艦店火警現場(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林柏年攝,2020.04.26)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錢櫃林森店2020年4月26日發生大火,致6死67傷,錢櫃轉投資「迪廣」公司董事長練台生等人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排定10、11月每週三開庭審理。法院8日傳喚同案被告、錢櫃工程師黃思銘出庭作證,檢方提示證據,指黃在監工日報表紀錄,練台生曾兩度到場盯工,還指示加快施工,黃證稱只是依實際情形而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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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疫情期間,法院曾於2021年7月20日視訊開庭,練台生當時否認犯罪,聲稱他跟錢櫃都沒疏失,火災是施工廠商造成,對檢方以廠商證詞起訴他感到「很詫異」。

不過,法院8日傳喚負責電梯加裝工程的監工黃思銘以證人身分接受詰問。公訴檢察官提示2020年3月6日及同年4月16日的監工日報表,表上紀錄練台生曾2度至現場了解施工狀況,還提出加快施工的指示。

黃證稱,施工期間每日以電子郵件寄「監工日報表」給幾名主管,是依實際情形記載。他說,2020年2月被調派林森店後,大樓增設2部電梯工程的工班在2月底進場,原定3月完工,但因施作有難度,延後到同年7月。

黃說,他雖撰寫防火計畫,但因不知轄區消防單位在哪裡,加上工作忙碌,所以未依規定在施工3天前將計畫書提交消防局。

黃思銘表示,站在工程人員立場,施工期間當然不要營業,但後來決定有師傅在場,即不帶客,林森店經理曾說「見機行事,隨機應變」,他則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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