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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公司與企業工會於107年3月19日簽訂第1版團體協約,自109年企業工會提出第2版團體協約草案後,就展開多次協商會議。此次團體協約能順利續約,是勞資雙方歷經三年多充分溝通討論達成共識。
續約亮點包含新增條文:延後屆齡退休生效日、依年資增加特休假日數、家庭照顧給薪假從原本5日增加至7日等;工會秉持落實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及員工關懷的精神辦理活動,修正條文將給予會員公假並加給補休。此次團體協約的簽訂有許多優於法令之條文,不僅提供員工更優質的福利及保障,穩定公司經營及凝聚員工向心力,共創勞資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