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出賣!台南男槍殺藥腳棄屍防風林 二審仍判17年徒刑

▲台南民眾在防風林內發現一具男屍,身上有明顯外傷,嚇壞急報案。(圖/翻攝畫面)
▲台南民眾在防風林內發現一具男屍,身上有明顯外傷,嚇壞急報案。(圖/翻攝畫面)

記者陳苾暐/綜合報導

台南安南區北汕尾一處防風林,去年10月間有民眾發現幾隻野狗正在啃食一具屍體,警方調查後,得知林姓藥頭(56歲)因不滿吳姓藥腳(41歲)供出他販毒,一氣之下開槍射殺對方,隨後將槍丟棄在防風林內蚵殼堆,案經審理,台南地方法院一審依槍砲、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處林男17年,今(28)日高分院二審出爐,仍維持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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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22年10月31日上午10時許,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後,隨即派員前往現場查看,並在防風林內發現一具男屍,身上有明顯外傷,經詳細搜查周邊,在100公尺外的蚵殼堆,尋獲1黑色手提包,內有改造手槍及改造子彈數發。

▲林姓男子投案後表示,因不滿吳男供出他販毒,一氣之下開槍射殺對方,隨後將槍丟棄在防風林內蚵殼堆。(圖/翻攝畫面)
▲林姓男子投案後表示,因不滿吳男供出他販毒,一氣之下開槍射殺對方,隨後將槍丟棄在防風林內蚵殼堆。(圖/翻攝畫面)
正當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之際,一名林姓男子卻突然跑到分局自首,供稱曾賣毒品給死者吳姓男子,但對方竟跑去跟警察舉報,因此2022年10月29日下午夥同謝男、杜男將其約出談判,過程中雙方在車內發生口角,自己才會憤而開槍殺人,並把屍體棄置於防風林內。

台南地院審理後,判處林男持有槍砲5年2月、殺人罪13年、遺棄屍體罪1年,合併應執行17年,杜男與謝男則依遺棄屍體罪,分處10月、8月徒刑,上訴台南高分院仍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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