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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出,在跨年度的57個交易日內,吳國精炒股賺到2688萬餘元,涉嫌違反《證交法》。
新竹地院判他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院改判3年2月,吳再提上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高院更一審仍認定,吳國精違法炒股,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連續高買低賣證券罪,判處3年2月,並追徵犯罪所得2668萬餘元,另外,合議庭也裁定,自11月29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據了解,吳國精曾是台積電創始人張忠謀主持工研院時期的財務主管,1998年創辦波若威科技,開始投資半導體業,2017年入主台灣光罩(2338)擔任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