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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維指出,蕭美琴的父親是中華民國國民,按照《戶籍法》自然就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這樣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蕭美琴在日本出生,媽媽是美國籍,按照蕭美琴過去的說法,她根本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當年蕭美琴的父親並沒有為她申請中華民國國籍,這是蕭美琴參選是否符合資格最關鍵的部分。
李德維強調,內政部、中選會必須將蕭美琴申請中華民國國籍的時序、流程對外公布,民進黨不斷地以蕭美琴過去曾擔任過立委,國籍沒有問題來擦脂抹粉,但國會議員與正副總統參選資格不同,因曾回復國籍者,不得參選正副總統。
台北市議員張斯綱表示,蕭美琴的國籍問題引發爭論,基本上對於蕭美琴的說法給予尊重,內政部在昨天對外公布3組總統、副總統參選人資格都符合「內政部執掌」相關規定,但是否具有其他國家國籍,則不在內政部職掌業務範圍,換句話說,內政部只是形式審查,並非實質審查,只是根據各組參選所提出的書面資料,進行書面審查而已。
張斯綱認為,內政部和中選會必須要進行實質審查,並將證據公諸於世,證明這3組總統、副總統參選人都沒有外國國籍,才能平息所有爭議;顯然,內政部、中選會並沒有進行實質審查,這對蕭美琴和吳欣盈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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