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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東興國中在臉書發文道歉,表示感謝各界的關心與指正,會立即向師生宣導正確的交通安全法律知識,並強調「尊重行人路權優先,並停讓行人以確保用路人安全」,校方也為此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校長受訪表示,學生創作靈感來自於媒體標題,本意只是希望行人和駕駛間互相尊重,孩子沒有這麼多想法,只是很單純創作,校方也擔心孩子心靈受影響,不敢再畫畫,有再持續輔導。
主辦單位、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的主管機關教育部沉默2天後回應,「會持續支持學生美術創作」,教育部並強調,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的參賽作品,都經過校內徵件、縣市初賽再到全國決賽,經由專業評審逐級選出決賽獲獎作品。
經查「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有關追回獎項的條款,僅明定作品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經具名檢舉(檢舉人須提供真實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及具體事證),可由評審判定喪失得獎資格、追回獎狀並禁賽1到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