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萬買兇槍殺新店咖啡商 至尊盟尊合會長、槍手二審仍判無期

▲高院撤銷原判決,但張景欽等3名殺人案被告,刑度仍與一審相同(圖/NOWnews資料照)
▲高院撤銷原判決,但張景欽等3名殺人案被告,刑度仍與一審相同(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店槍擊咖啡貿易商何明勳命案,高等法院今(20)日撤銷原判決,但刑度仍維持,至尊盟尊合會會長張景欽、槍手黃泳群皆因共同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憲民依幫助殺人罪,判處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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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天道盟華山會成員許杜群疑死者何明勳因毒品問題損及華山會利益,欲將何殺害,與張景欽商討物色適合槍手。張景欽引薦小弟陳憲民的兒時玩伴黃泳群,許、張、黃3人談妥以600萬元報酬槍殺何,槍枝由許、張提供,作案後協助黃逃亡或聘請辯護人。

2021年11月21日清晨,黃泳群抵達何住處附近埋伏,8時許見何返抵社區,在確認人別無誤後,朝何的頭頸胸接連擊發4槍致死。許杜群逃亡,目前通緝中。

台北地院判黃、張無期徒刑、判陳6年徒刑。案經上訴,高院認為,原審關於其等謀議是持槍「殺人」而非持槍「傷害」等情,因判決理由中未加說明,有判決不備理由之違法等理由,撤銷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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