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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調查,裴女原為製造業技工,7年前離開合法雇主後,向越南籍同鄉拜師學藝,學成後在台中市東協廣場內設立醫美工作室,後又搬至台中火車站附近的大樓內,進行割雙眼皮、修剪唇形、割鼻翼、注射玻尿酸豐胸、豐臀、隆鼻、注射肉毒桿菌消除皺紋及塗抹乳暈及陰部淡化霜等多項醫美行為。
移民署表示,裴女從事非法從事醫美工作約5、6年,在同鄉間擁有良好口碑。裴女上網自越南購買來路不明的美容針劑,郵寄來台或委由同鄉攜帶入境,更透過臉書及抖音等社群媒體直播介紹手術前後對比,吸引顧客上門。
專勤隊員現場比對身分發現裴女與10年前剛入境相比簡直換了一個人,原來她自身從頭到腳整很大,把自己當成店裡的活廣告。裴女收費較正規醫美診所低廉,費用僅市面價格1/3至1/5,吸引不少越南籍同鄉、印尼籍客人慕名求診,裴女非法牟利總計超過100萬元。
全案依違反醫師法及藥事法罪嫌,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台中地院日前判處裴女有期徒刑1年2月,沒收扣案之非法所得32萬5000元及並追徵未扣案的67萬5000元價額,可上訴。(編輯:黃世雅)11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