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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在先前的聲明中列舉胡問鳴的違規事項,其中包含違規打高爾夫球、出入私人會所、收受禮品、禮金,安排下屬單位支付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錄用晉升幹部過程中,為特定人士謀取利益;縱容默許家屬在私營企業掛名領取報酬、濫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利益,違規購買住房、占用公務車,搞權色與錢色交易等。
報導指出,胡問鳴因「受賄罪」遭判處有期徒刑12年,併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因「國營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3年,併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不法所得沒收。
胡問鳴的犯罪行為橫跨近20年時間,1957年生的他過去早期在航空工業蘇州長風有限責任公司任職,後擔任過中國多項重大軍工項目,包括中國首艘國產航母「山東艦」和殲-10戰機、國產C919飛機等,直到2019年才正式退休,沒想到隔了一年就傳出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遭逮捕,更在2021年因違背中國共產黨的規定,被中央紀委開除黨籍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