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又傳高官收賄!山東艦總指揮胡問鳴貪污近3億 一審重判13年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前董事長胡問鳴今天在上海第一中級法院被依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他被控在當官20年期間受賄人民幣5986萬餘元(約新台幣2.6億元)(圖/翻攝自微博)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前董事長胡問鳴今天在上海第一中級法院被依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他被控在當官20年期間受賄人民幣5986萬餘元(約新台幣2.6億元)(圖/翻攝自微博)

國際中心楊智傑/綜合報導

中國又傳高官收賄遭判刑,曾擔任中國第一艘國產航空母艦「山東號」總指揮、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前董事長胡問鳴,日前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因濫用職權貪腐一審遭判13年徒刑,法庭上揭露其任職20年期間,總共收賄5986萬餘元人民幣,相當於新台幣2.6億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中國官媒《央視》報導,法院指出胡問鳴在2001至2020年間,利用他在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中國船舶工業集團等國企多項要職,非法收受總計折合人民幣5986萬元(約新台幣2億5826萬元)的財物,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嚴懲。

中紀委在先前的聲明中列舉胡問鳴的違規事項,其中包含違規打高爾夫球、出入私人會所、收受禮品、禮金,安排下屬單位支付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錄用晉升幹部過程中,為特定人士謀取利益;縱容默許家屬在私營企業掛名領取報酬、濫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利益,違規購買住房、占用公務車,搞權色與錢色交易等。

報導指出,胡問鳴因「受賄罪」遭判處有期徒刑12年,併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因「國營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3年,併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不法所得沒收。

胡問鳴的犯罪行為橫跨近20年時間,1957年生的他過去早期在航空工業蘇州長風有限責任公司任職,後擔任過中國多項重大軍工項目,包括中國首艘國產航母「山東艦」和殲-10戰機、國產C919飛機等,直到2019年才正式退休,沒想到隔了一年就傳出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遭逮捕,更在2021年因違背中國共產黨的規定,被中央紀委開除黨籍和起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