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佩霞違反心理師法!最重恐關2年 檢調介入調查中

▲賴佩霞先前於個人簡歷中列出「心理諮詢師」,並通過網站販售課程、提供一對一諮詢服務,遭衛生局開罰。(圖/記者陳明中攝,2023.11.22)
▲賴佩霞先前於個人簡歷中列出「心理諮詢師」,並通過網站販售課程、提供一對一諮詢服務,遭衛生局開罰。(圖/記者陳明中攝,2023.11.22)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

女星賴佩霞日前與鴻海創辦人郭台銘一同退出總統大選,一舉一動備受外界檢視,並被發現她在個人簡歷中列出「心理諮詢師」,遭衛生局認定違反《心理師法》,開罰3萬元。北市衛生局心理衛生科科長陳小燕進一步指出,賴佩霞不具台灣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卻擅自執行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業務,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已移交檢調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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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佩霞先前於個人簡歷中列出「心理諮詢師」、並通過網站販售課程,甚至提供一對一諮詢服務,80分鐘要價2萬3000元,但她並不具有心理師證書。

陳小燕說明,衛生局接獲陳情人檢舉後,針對陳情人提供的事證、網站與網址訊息、現場了解情況,並請被陳情人表達意見後,依照《心理師法》,開罰3萬元。

此外,陳小燕指出,開罰主因是因為其網站上提到「一對一晤談」,再加上陳情人提供的事證,如接受服務的收據、課程表、心理師互動或對談的內容等。

陳小燕表示,賴佩霞有表達,她有取得中國諮商師資格,但依據台灣的《心理師法》,並非可以提供服務的範圍,而《心理師法》第42條有規範未取得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擅自執行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業務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相關刑責,陳小燕說明,由於相關罰則涉及刑罰,仍需要檢調釐清,目前先針對廣告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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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