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割頸案受害家屬聲明「反廢死」!廢死聯盟:死刑違反人性尊嚴

▲新北市日前發生校園割頸案,受害者家屬3日發出公開信,信中表達強烈反對廢死,認為嚴刑才能阻止憾事再度發生。對此,廢死聯盟在4日晚間發文,再次宣揚廢死理念,更強調死刑不但違反人性尊嚴,也違反國際人權法。(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新北市日前發生校園割頸案,受害者家屬3日發出公開信,信中表達強烈反對廢死,認為嚴刑才能阻止憾事再度發生。對此,廢死聯盟在4日晚間發文,再次宣揚廢死理念,更強調死刑不但違反人性尊嚴,也違反國際人權法。(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

新北市日前發生校園割頸案,受害者家屬3日發出公開信,信中表達強烈反對廢死,認為嚴刑才能阻止憾事再度發生。對此,廢死聯盟在4日晚間發文,強調死刑不但違反人性尊嚴,也違反國際人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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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家屬強調,身為父母,我們給孩子最後的承諾是,會盡全力督促司法能公正、公平、公開方式審理,秉持毋枉毋縱的態度辦案及審判,涉嫌教唆者和殺人者都應受到該有的法律制裁。因此反他們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家屬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

廢死聯盟發文引用英國非營利組織死刑專案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Saul Lehrfreund的觀點重申廢死決心,並表示,Lehrfreund律師指出,死刑違反人性尊嚴,也構成酷刑,更違反國際人權法,現今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許多國際司法意見書都指出,死刑構成《公政公約》第7條所謂「殘忍和不人道之處遇」。

廢死聯盟指出,《公政公約》已被台灣納入國內法的現況下,雖未強制締約國廢除死刑,但廢死已屬不可逆的道路,未來將全面事實上和法律上完全廢死,尚未完全廢死的國家也應尊重、而非阻礙廢死進程。

廢死聯盟說,台灣憲法強調死刑具有「嚇阻力」,卻未負起舉證責任,提出讓人信服的數據,證明死刑對預防其他公民權利受害是必要的,聯盟稱,Lehrfreund律師認為用報仇為由允許國家奪取生命,本質上是對社會侮辱,也不符合民主社會人性尊嚴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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