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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表示,此37名死囚均有聲請憲法訴訟,其中還有1人併聲請非常上訴,訴訟程序均未終結,在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前貿然執行死刑,才是違法執行;法務部強調,要立即執行死刑,只有刪除救濟程序,然而這是否符合法治及兩公約,值得深思。
法務部表示,蔡清祥於2018年7月上任部長後,分別於2018年8月、2019年4月依法執行2次死刑。
事實上兩公約是在前總統陳水扁任內,立法院開始討論是否內國法化,法務部於2007年3月及2008年1月將兩公約施行法草案呈報行政院核准立法院審議,當時在野的國民黨執反對意見。
政黨輪替後,2009年3月,立法院批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項聯合國人權公約(ratification),同時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同年5月由前總統馬英九在台北賓館簽署批准書,正式將國際公約內國法化。